中心简介
1992年,中国第一家依托高校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民间法律援助机构——“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”正式成立。中心由万鄂湘教授发起,荟萃著名法学专家教授和优秀青年志愿者,面向全国,为社会弱者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。2013年,为适应当前法律援助形势的需要,更好地体现中心法律援助机构的性质,中心改名为“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”,同时成为武汉大学法学院的校内实践基地和法学实训实验室。
中心设有理事会,理事会成员均为声名卓著的法学专家、教授以及资深律师,为中心的发展提出指导和建议;中心设主任一人,副主任两人,武汉大学法学院教工组成的志愿者教师若干,为学生办案提供具体指导;同时,中心每年招募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作为志愿者,办理法律援助案件。
一直以来,中心以法律援助工作为重点,面向各类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案件代理服务;同时,参与和办理影响性公益诉讼案件,以案件的办理及社会影响推动国家政策改进和法治发展;在案件办理的基础上,中心整合著名法学专家教授科研力量,开展实证研究,参与由立法机关、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立法和政策制定活动,以自身行动推进中国民主和法治进程。